根據GB 4806.1-2016《食品接觸材料和產品的壹般安全要求》,產品應提供足夠的產品信息,包括標簽、說明書等標識內容和產品合格證明,以確保有足夠的信息來評價食品接觸材料和產品的安全性:
標識的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材料、相關法律和標準的符合性聲明、生產商和/或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適用)等。
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最終產品還應當標註“用於食品接觸”、“用於食品包裝”或者類似的用語,或者用勺筷打印、標註,有明確食品接觸用途的產品除外;
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產品要註意使用方法、註意事項、用途、使用環境、使用溫度等。對於相關標準中明確規定了使用條件或者使用條件會造成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產品,應當以專門或者醒目的方式說明其使用條件。
GB 968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2016 16 18+08國家衛計委發布公告第15號發布。更新了原GB 9685-2008《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最新版本為GB 9685-2016,食品SML國家標準(T,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規定了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和規定,給出了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中允許使用的。
食品接觸材料和產品添加劑符合性評估解決方案。
根據GB 9685-2016、GB 2760及衛計委相關公告,確認用於食品接觸材料和產品的添加劑是否為允許使用的物質;根據GB 9685-2016及衛計委新品種相關公告的要求,確認添加劑的授權,包括最大用量、特定元素遷移限量SML、最大殘留QM、特定元素總遷移限量SML(T)等使用限制;
在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添加劑的檢驗和符合性評價中,需要特別註意的是,在“SML”和“SML(T)”的要求沒有限制的情況下,添加劑的遷移量不得超過60mg/kg。
法律依據
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新國標的主要變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不限於):
1.修改了標準名稱;
2.修改了適用範圍;
3.修改或增加理化指標;
4.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5.增加了遷移試驗的要求,修改了遷移試驗的條件;
6.增加了壹般要求和原材料要求;
7.增加標簽識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