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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贍養費能不能追回?

法律分析:

是的,妳可以追回五年前的贍養費。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撫養費的追償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也就是說孩子的撫養費可以隨時追償。這樣妳就可以追回五年前的贍養費了。1.拒不支付撫養費可以在司法監護法院判決支付撫養費後執行,但支付方拒不支付撫養費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對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法定義務進行處分。2.拒不支付贍養費可以強制執行。離婚經法院或民政部門處理並已約定撫養費的,壹方拒不支付的,另壹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另壹方支付或直接申請強制執行。通過訴訟要求孩子支付贍養費的,可以將孩子作為原告,將撫養孩子的壹方作為法定代理人,根據離婚協議或判決,要求應該支付孩子的壹方支付。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壹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支付了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的法律文書和民事制裁決定,可以由原審法院移送執行機關執行。也就是說,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執行程序。3.具體執行方式(1)是提取並扣押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所得。請求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的;(二)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這意味著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人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產交由有關單位拍賣或者收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九十六條不適用於下列債權:

(壹)請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權利人、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的;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訴訟請求。

衍生問題:

我能追回贍養費嗎?母親去世後,兒子不能向女兒索要贍養費。贍養費由成年子女支付給父母,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父母死亡後,扶養義務消滅,兒子無權向女兒追償贍養費。當事人可以追討過去的贍養費,贍養費沒有訴訟時效。所以,在不支付贍養費的情況下,老人可以把之前的贍養費作為主要的贍養費。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即承擔壹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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