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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犯罪分子要想在判刑的時候同時被宣告緩刑,首先要符合法律上緩刑的條件。壹旦適用緩刑,也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那麽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是什麽呢?下面我們壹起來詳細了解壹下。壹、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是什麽?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有三種:1。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沒有法定情形撤銷緩刑,緩刑考驗期滿時,宣告原判刑罰不執行;2.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判前又犯新罪或者發現有其他遺漏的,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遺漏判處刑罰,計算兩罪刑期之和,按照數罪並罰的原則決定刑罰的執行期限;3.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二、緩刑的條件是什麽?緩刑是有條件的,原判刑罰不執行。所以緩刑要符合以下條件:1。除累犯外,所有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除累犯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受到處罰後,在法定時間內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對個人危險性不大。緩刑的實施對社會穩定有壹定的積極意義。2、實行緩刑的罪犯不會危害社會。犯罪人是否會再次危害社會,除了刑法本身的威懾教育功能外,還要看犯罪人自己的認罪、悔罪情況和犯罪情節。如果罪犯對自己的罪行沒有認識和悔悟,壹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罪犯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不能緩刑,因為可能再次危害社會。以上兩個緩刑條件缺壹不可,必須同時滿足才能適用緩刑。正確適用緩刑的條件是對犯罪分子和預備犯罪分子的教育和威懾,充分發揮刑法打擊和懲罰犯罪的作用。即使可以適用緩刑,也不代表此時不執行原判刑罰。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不遵守有關規定,或者犯了新罪或者發現漏罪,那麽撤銷緩刑,然後執行原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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