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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糧食有哪些手續?

個人收購糧食要憑糧食收購許可證辦理,蔬菜經營要在當地農委備案。

個人收購糧食要憑糧食收購許可證辦理,蔬菜經營要在當地農委備案。首先,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確認妳的店鋪名稱。

然後在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因為糧油產品是食品,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賣食品需要辦理這個許可證)。

妳拿到這個證書後,就可以申請個體經營營業執照了。

申請個體經營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店鋪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證件照片、食品流通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領取營業執照後30日內,到地稅、國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所需材料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營業執照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希望以上問題能幫到妳。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簡稱合格證明)。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的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實行統壹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由企業總部統壹查驗供應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並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購買者的姓名、地址和聯系方式,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的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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