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機上提起離婚訴訟的程序如下:
1.在微信小程序上搜索“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進入小程序,點擊實名認證,選擇當地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點擊“我要立案”,選擇“審判立案”。不要選擇“願意”接受第三方調解機構調解;
2.選擇“民事壹審”的法院和案件類型;
3.根據內容上傳所需信息並提交。若審核未通過,則顯示審核未通過的原因,可按要求重新提交;
4,起訴書,網上有模板可以參考,不會寫可以找律師給妳寫。並在起訴時提供對方身份證等信息,如果沒有,也可以委托律師協助獲取;
5.立案成功後,法院會要求妳提供書面材料,法院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等待法院通知。
立案後會通知具體開庭日期,需要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過程比較復雜,需要做好心理準備。如果實在沒有精力或者不會起訴,也可以委托律師處理。
法院調解對準予離婚無效,具體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婚後男女壹方與他人登記結婚或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也就是說家庭成員被毆打、捆綁、饑餓或被忽視、丟棄;
3、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經勸導後,繼續有此行為的;
4、感情不和或者異地,分居兩年,沒有* * *同居。這兩年是連續的,不間斷的。如果中間和* * *同居,那就不是兩年分居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