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上問題回答如下:先按流程申請工傷認定,待鑒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賠償金額。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公司在事故發生壹個月內申報。公司不申請的,由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在壹年內申請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壹般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2、治療後出現殘疾且傷情相對穩定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壹般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申請;3.根據傷殘等級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主要賠償有:醫療費、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次性就業補助金、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期間工資、夥食補助費、護理費等。4.如果妳沒有勞動合同等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妳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存在後,再申請工傷認定;5.工傷維權有很多程序。如果妳不熟悉他們,妳最好委托律師代表妳。以上是如何進行工傷賠償的回答。
法律客觀性: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