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裸眼視力低於5.0者不能錄取:飛行技術、導航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專業:海洋船舶駕駛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如民航空管)。
2.凡裸眼視力低於4.8者,不能錄取專業:輪機工程、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烹飪與營養、烹飪技術等。
3、屈光不正(近視或遠視,下同)任何壹只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不應學習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核工程與核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飛機制造工程。專科專業:與上述專業相同或相近。
4.任何壹眼校正到4.8的放大率大於800度的鏡片,都不適合學習地質礦產、水利、土木工程、畜牧生產、水產、材料、能源與動力、化工與制藥、兵器、農業工程、林業工程、植物生產、森林資源、環境生態、醫學、心理學、環境與安全、環境科學、電子信息科學、材料科學、地質與大氣科學。專科專業:與上述專業相同或相近。
5.如果壹只眼失明,另壹只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則不宜學習工科、農學、醫學、法學及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地質學、生態學、環境科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生物科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
以下三種情況屬於高度近視:
(1)屈光不正(近視或遠視),任意眼矯正至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
(2)壹只眼失明,另壹只眼矯正至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
(3)壹只眼弱視不能矯正到4.8,而這只眼裸眼視力在4.3 (0.2)以下,另壹只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這類考生只能報考文科類專業,理科類的數學和理論物理專業,理工科、農林類的管理類專業。這類專業對視野要求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