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落實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安全風險分級控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防機制的意見》。
2016、16年10月9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安全風險分類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防範機制的意見》,要求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全面實施安全風險分類管控,進壹步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盡快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和規範。完善技術工程支撐、智能管控、第三方專業服務,實現企業安全風險自我識別、自我管控、隱患自查、自我治理,形成政府有力領導、部門有效監管、企業責任落實、社會有序參與的工作格局,提高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基礎。
壹是著力構建企業雙重防範機制。各地區指導和推動各類企業制定科學的安全風險識別程序和方法,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安全風險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識別。科學評估安全風險等級,建立企業安全風險數據庫,繪制企業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根據評價結果,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響應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於受控狀態。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在重點區域設立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現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
二是完善雙防機制的政府監管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完善了安全風險分類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通用標準和行業規範,各省級安委會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了實施細則。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整體評估,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實施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組織對公共* * *區域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識別和評估,繪制區域安全風險四色空間分布圖。強化安全風險源頭控制,嚴把高風險項目建設安全審核關,明確高風險行業企業最低生產經營規模標準,促進企業整體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三是加強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撐。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支持和推進壹批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程、保障生命安全重點工程和治理隱患示範工程建設,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實施,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和部門聯合懲戒,進壹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抓緊建立功能齊全的安全生產監管綜合智能平臺,加強遠程監控、自動控制、自動預警、緊急避險等設施設備的使用,逐步實現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示範引領、教育培訓、輿論引導、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