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梧州市稅務局工作時間安排
每周壹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節假日休息!
二。梧州市稅務局簡介
梧州市國家稅務局於9月1994正式成立。現轄萬秀區、疊山區、長洲區、蒼梧縣、岑溪市、藤縣、蒙山縣7個縣(市、區),國稅局、稽查局,2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辦公室、法規政策、貨物勞務稅、所得稅、大企業和國際稅收管理、收入核算、納稅服務(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征收管理。進出口稅收管理部、政府黨組辦公室、信息中心、服務中心、票務中心3個機構14人。國稅系統在職幹部職工725人,梧州離退休老幹部297人,負責中央級稅收和中央與地方享有稅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全市國稅機關管理的納稅人有2.25萬戶。
近年來,梧州市國稅局在全區國稅系統“五個目標”績效考核中,連續兩年位居14地級市局前三名。先後榮獲全國稅務系統“優秀服務單位”、“星級服務單位”、“文明行業”、“文明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等稱號。全系統7個縣(市、區)局全部獲得自治區“文明單位”,7個辦稅服務廳獲得市級“文明服務示範窗口”。
(壹)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體制改革。
(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中央稅收的征管、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稽查工作,* * *享受本地區法律法規規定的稅收和基金(費),爭取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及其他稅務憑證的管理。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的實施。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分配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務核算和統計核算。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制定本系統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應用。
(十)負責全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壹)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的系統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
(十三)承辦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和梧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