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白:順豐的做法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管理辦法》第三條、第15條規定,實行實名收寄,要求寄件人在收寄郵件、快件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核對寄件人身份,登記身份信息,是快遞企業的法定義務。禁止快遞企業在寄件人寄遞快件時收寄未經實名認證的郵件和快件。
也就是說,快遞公司在收寄快遞時,必須確認寄件人身份,登記身份信息,無壹例外。而順豐速運在寄件人要求不實名登記的情況下,不進行實名認證接收快遞,明顯違反了該辦法的規定。
小李:順豐如果違規可能面臨哪些處罰?
蘇白:根據我國《實名收寄快件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收寄快件未實名登記的行為,依照我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第九十三條處罰。
小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85條和第93條有哪些具體規定?
蘇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郵政管理部門可以對違法快遞企業處以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對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654.38+萬元的罰款。比如順豐被罰30萬,其企業高管等人被罰6萬。
第93條規定,如果快遞公司嚴重違反規則,那麽該公司可能會被責令停業。如果因為快遞公司的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那麽這家快遞公司的相關許可證將被吊銷,以後將無法從事快遞服務。
小李:快遞實名登記真的救不了。否則可能會像李先生那樣買到假貨,但很難找到發貨人。實名登記的話,會省去很多麻煩,保證快遞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