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盜竊罪是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逃避他人控制,轉移、占有他人財物控制權的行為。如果是對方遺忘的物品,則涉嫌侵占罪,拒絕歸還。如果是對方合法占有,則涉嫌盜竊罪,應負刑事責任。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來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歸還的行為。犯罪對象限定為三種財產:壹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第二,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失物;三是別人的陪葬品。秘密盜竊是指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獲取財物的過程,並且是秘密進行的。如果妳在取錢的過程中,被別人發現制止了,但還是強行取走。不屬於竊密,構成犯罪。應當以搶劫罪或者搶劫罪論處。如果妳取錢的時候沒有發現,但是妳偷了之後才發現,然後妳公然帶著錢跑了,那還是秘密盜竊,應該以盜竊罪論處。如果采用欺騙手段轉移被害人的註意力,然後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取走財物,仍構成秘密盜竊罪;如果妳事先潛入壹個沒有防備的地方,在沒有人發現的過程中偷偷拿錢,也屬於秘密盜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持械盜竊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