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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義區司法局下屬單位

1.北京市順義區法律援助中心

北京市順義區法律援助中心是順義區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屬於法人、企業的公務員管理單位,有獨立的組織機構代碼和法定代表人,隸屬順義區司法局。5438年6月+2000年10月正式成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本地區法律援助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受理本區法律援助案件(事項)並指派相關法律服務人員提供法律援助。

2.北京龍城公證處

北京市龍城公證處,原北京市順義區公證處,屬於科級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有獨立的組織機構代碼和負責人,隸屬順義區司法局。北京龍城公證處負責辦理所管轄的國內民事、涉外民事、經濟等公證事項,提供法律咨詢、撰寫法律文書、保管文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證事項。

3.北京順義區陽光中途之家

北京順義區陽光中途之家成立於2011年9月。隸屬順義區司法局,主要負責社區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的教育工作,定期組織社區服刑人員集中教育,為社區服刑人員提供公益性勞動項目。為社區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提供社會適應指導、就業指導、心理咨詢和心理輔導;為社區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中的“三無”人員提供臨時安置。

4.北京市順義區律師協會

北京市順義區律師協會成立於2010,19年6月9日。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成立的行業自律組織。是由順義區全體律師組成的社會團體法人,受順義區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監督和上級律師協會的指導,依法對順義律師實行行業管理。

順義區律師協會的主要宗旨是提高律師業務素質,維護律師合法權益,為律師執業提供服務,加強行業自律。其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律師行業發展規劃和律師執業規範,支持律師依法執業;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和監督,開展律師交流培訓活動;協調律師與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的關系;宣傳律師工作,組織律師文化體育活動。

5.順義區陽光社區矯正服務中心

順義區陽光社區矯正服務中心成立於2006年6月,辦公室設在順義區司法局矯正科。陽光社區矯正服務中心主要承擔以下職能:

(1)負責與各鎮(街道)社區矯正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溝通協調;

(二)負責基層陽光社區矯正服務中心工作站社區矯正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三)組織社區矯正宣傳活動,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

(四)為社區矯正人員提供社會咨詢、心理矯治、技能培訓、臨時救助等多種服務。借助社會力量;

(五)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道德、法制、形勢、政策、文化教育;

(6)借助社會力量,開展社區矯正理論研究,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

(七)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和矯正協管員的招聘、管理、培訓和考核;

(8)負責與相關職業培訓中心、職業介紹機構、公益機構、群眾團體等社會力量的對外聯系和協調;

(9)負責招募社會誌願者,並根據誌願者參與的時間和空間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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