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尊重科學,遵守技術操作規範。司法鑒定的方法有:法醫毒品分析。應用分析化學的標準方法來確定受控物質的存在並對這些物質進行量化;法醫化學。它涉及有毒物質、催化劑、射擊殘留物、爆炸物和其他化學品的鑒定和分析;微量分析。專家使用顯微鏡、儀器分析和化學分析技術來檢查頭發和纖維等微量物質。
申請司法鑒定需要走什麽程序?
1,委托。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托;
2.接受。應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不符合受理條件決定不予受理的,應退回鑒定材料並向委托人說明理由;
3.初步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後,由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鑒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請並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
4.補充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和原鑒定項目遺漏的,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5.重新鑒定。司法鑒定機構、超出司法鑒定業務或者執業類別範圍的司法鑒定人以及提交虛假或者不準確材料的其他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重新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7條
以暴力、威脅或者賄賂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307條之壹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夥同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鑒定程序的壹般規則
第二十三條
司法鑒定人應當實時記錄鑒定過程並簽名。可以通過做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進行記錄。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字或者視聽載體應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