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規則
(壹)法律規則的含義
法律規則是指具有壹定結構形式的行為規範,其內容是規定權利義務和相應的法律後果。
(二)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
1.假設條件是指法律規則中關於法律規則適用的部分,包括法律在哪裏、在什麽情況下以及對誰適用。有兩個方面:
(1)法律規則的適用條件。其內容是關於法律規則何時、何地、對誰生效。
(2)行為者的行為條件。
2.行為模式是指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具體行為的部分,是法律規則的核心部分。行為模式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1)可以是模型(權利行為模型),也就是說在什麽假設下,人?我該如何表現?模型。這種行為模式與授權規則相關聯。
(2)應該是壹個模型(強制行為模型),意思是在什麽假設下,人?我們應該或必須如何表現?模型。
(3)不要做模型(強制行為模型),意思是在什麽假設下,人?禁止或不允許做什麽?模型。
請註意,模式可以與授權規則相關聯;應該是模式而不應該是模式和強制性規則。
3.法律後果是指行為人在其行為符合或不符合法律規則中行為模式的要求時所得到的法律評價或後果。法律後果可分為兩種:
(1)法律後果,即行為人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則對行為模式的規定,在法律上會得到積極的評價,體現為對行為人的保護、允許或獎勵。
(2)違法後果,即行為人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則對行為模式的規定,會得到消極的法律評價,具體表現為制裁、不予保護、撤銷、停止,或者要求對行為人的行為進行追償和賠償。
提示08-54,07-2,07-91考察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這裏要知道,這三個部分在邏輯上是缺壹不可的,但在具體條文中,都可以省略。
(3)法律規則和語言
1.壹切法律規範都是通過語言表達的,語言依賴於語言;
2.法律人在適用法律解決具體案件時,不是句子本身或者句子本身所包含的詞句,而是句子所表達的意思;
3.語言的意義是模棱兩可的、模糊的,所以法律需要解釋,也正因為如此,法律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
4.表達法律規則的具體句子往往是規範句。根據規範句所用助動詞的不同,可以分為祈使句(必須、應當、禁止等詞語)和允許句(可以)。
5.並不是所有的法律規則都是以規範性聲明的形式表達的,也有陳述或聲明的形式。
法律規則和法律規定之間的關系
1.規範性條款和非規範性條款
(1)規範性條款是直接表述法律規範(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的條款。
(2)非規範性條款是指不直接規定法律規範,而是規定某些法律性、技術性內容(如專門法律術語的定義、公布的機關和時間、法律的生效日期等)的條款。),不能獨立存在,總是依附於規範性法律文件中的規範性法律條文。
2.法律規則和法律條款:
①壹個完整的法律規則是由若幹法律條文表達的。
②法律規則的內容是通過不同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法律規定來表達的。
③壹條表述不同的法律規則或其要素。
(4)法律條文只規定法律規則的壹個或幾個要素。
請註意,法律規定和法律規則之間不是壹壹對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