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價值是指作為壹種社會規範,人們所重視的特征、屬性和功能。所謂價值,就是客體能夠滿足主體的需要。
(1)與價值概念壹樣,法的價值也體現了壹種主客體關系;
(2)法的價值表現了法對人的積極意義,體現了其屬性中人們重視和珍惜的部分;
(3)法律的價值不僅包括對實際法律的理解,還包括對相應法律的追求。
第二,法律的價值判斷和事實判斷
法律的價值判斷是指對特定主體是否有價值、有什麽價值、有多少價值的判斷;
事實判斷是指對客觀法律規則和法律制度的客觀分析和判斷。
價值判斷和事實判斷的區別在於取向、維度、方法和真實性。
(1)判斷的取向不同:價值判斷的取向是主體,而事實判斷的取向是法律規則和法律制度;
(2)判斷的維度不同:價值判斷與主體的情緒和想法有關,因此主觀性強,而事實判斷盡可能中立客觀;
(3)判斷的方法不同:價值判斷的方法是規範判斷,而事實判斷是描述性判斷;
(4)判斷的真實性不同。價值判斷主要看主客體之間價值關系的吻合程度,而事實判斷的真實性主要看是否符合客體的真實情況。
第三,法的價值範疇
價值有三種:自由、秩序和正義。
自由是指法律有制度保障,使主體的行為具有任意性。有法律才有自由。
秩序被視為壹種工具性的價值,這裏強調秩序是社會生活的基礎和前提。
正義強調社會生活中主體的平等和正義。正義是法律的基本標準。
第四,法律的價值沖突
由於社會生活的多樣化,價值形態之間會產生沖突和矛盾。比如自由與秩序的沖突隔離學校防止學生大規模感染非典,就是通過限制自由來保證社會秩序。再比如:公平利益。
法律的價值沖突是客觀存在的。沖突的解決需要壹種利益衡量和價值衡量。如何衡量?要註意以下三個原則:(1)值排序(值排序原則);(2)個案平衡原則;(3)比例原則。
在現代法律實踐中,當法律的價值發生沖突時,通常采用什麽原則?
A.價值排序原則
B.訂單優先原則
C.案例平衡原則
D.比例原則
回答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