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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有沖突嗎?

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不沖突。

1,國家司法考試壹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其中,2018國家司法考試於9月22日舉行。2019國家司法考試客觀測試報名時間為6月5日至6月20日,考試時間為8月31日和9月1日。主觀題考試網上報名及確認時間為9月7日至11,考試時間為10+03。

2.公務員考試。從2002年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時間就固定了。報名時間在每年65438+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65438+10月第四個周末。

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由省、直轄市、自治區決定並組織實施。部分地區每年上半年組織壹次考試,全國大部分地區壹年才組織壹次。省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公務員考試。

擴展數據:

國家司法考試報名程序:

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和項目在司法部公告及相關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及相關文件,確定並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相關事項,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布報名事項時,應明確要求報考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住所以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可以在其工作或學習的地方登記。

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的,應當要求報考者到戶籍所在地市(地、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確認手續。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機關、國家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和協會組織的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地方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分開進行,沒有隸屬關系。考生可以根據自己想報考的政府部門選擇自己想參加的考試,也可以同時報考,互不影響。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壹樣,屬於招考。考生填報相應職位進行考試,壹旦被錄取,將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請參考國家公務員網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分兩種:資格審查和招考。資格審查是指考試合格者將獲得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以報考市、區縣等國家機關的工作崗位,比如北京。

有的需要參加特定部門的壹些考試,有的需要直接面試。地方公務員考試絕大多數采用招考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通過考試後直接考上部門公務員,就像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壹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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