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辦公室有九項主要職能:
1,指導和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疑難復雜民事糾紛的調解;
2、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工作,組織管理、教育和幫助社區服刑人員;
3.指導和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和教育工作;
5.組織法制宣傳教育;
6.組織基層依法治理,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和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關註司法工作:
1,加強自身修養,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僅要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還要學習各種業務知識和技能,以便更好地配合和服務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
2.註意保密。黨委政府的部分工作是保密的或者不公開的,比如維穩,這就要求我們內緊外松,不動聲色,忠實地完成維穩任務。如果在執行工作任務或日常生活中不能守口如瓶,就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陷入困境,同時給黨委政府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3、要擺正位置,找準角色。作為基層司法所,除了自身的工作外,鄉鎮黨委和政府的工作也要積極配合。雖然是配合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但實際上在壹些工作流程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基層司法所。
司法所是司法局派駐各地的分支機構,兩者屬於隸屬關系。在基層政法機構體系中,司法所是基層政法組織之壹。
壹是與公安局派出所、法院派出的法庭、檢察院派駐的檢察室共同構成了我國鄉鎮(街道)壹級的政法系統,成為我國基本司法運行機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司法所的職責包括:調解糾紛;社區矯正;重新安置和援助;指導和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來信來訪接待等。
因此,司法所在基層政法系統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司法行政系統參與基層綜治工作的重要成員,處於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預防減少犯罪的第壹線。
法律依據
司法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三)加強司法所專業能力建設。
1.司法辦公室主要承擔九項職能:
(1)指導和管理人民調解,參與調解疑難復雜的民事糾紛;
(二)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工作,組織對非監禁罪犯的管理、教育和幫助;(三)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管理;
(四)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組織法制宣傳教育;
(六)組織基層依法治理,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和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