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剎車的乘客受傷,可以要求司機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駕駛員與乘客之間形成客運合同法律關系,駕駛員有義務及時、安全地將乘客送到目的地。因急剎車造成乘客損害的,應當承擔侵犯其生命健康權的侵權責任。如果急剎車是第三人造成的,司機可以要求第三人賠償。如果受傷乘客與司機協商賠償不成,受傷乘客可以將司機和相應的保險公司列為被告,有利於受傷乘客索賠。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方法:
1.受理投訴後,應當向被投訴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發出移送命令,並附投訴信,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壹定期限內予以答復;
2.對於內容復雜、爭議較大的投訴,由消協直接或聯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需要鑒定的,交由相關法律鑒定部門進行鑒定,出具書面鑒定結論;鑒定所需費用壹般由鑒定結論的責任方承擔;
3、涉及面廣,危及消費者權益,或損害消費者權益情節嚴重且久拖不決的,將及時向政府或相關部門反映,同時通過大眾傳媒進行揭露和批評,並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