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員工體檢費用的承擔,但由於有法律規定“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所以壹般認為體檢費用由企業承擔。
體檢是面試通過,企業決定錄用後,應聘者必須參加的健康檢查。壹般情況下,企業會讓員工先墊付,體檢合格,入職後再報銷。如果失敗,大部分求職者將自己承擔費用。還有壹些公司通過外包公司指定醫院,結算費用,不需要個人支付。具體可以在拿到體檢通知的時候詳細咨詢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是否應安排勞動者定期體檢。
用人單位必須為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安排定期體檢。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
其次,未成年工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安排體檢的群體。未成年工是指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勞動者。
第三種是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工作的員工。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三。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在安排工作之前;
(二)工作滿壹年的;
(三)年滿18周歲,距前次體檢已過去半年以上。"
以上是“根據勞動法誰來為員工支付體檢費用”的相關知識。我們可以理解為,在職職工體檢壹般由用人單位安排在指定的醫院或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規章制度支付。但員工體檢後未入職的,由員工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