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刻企業公章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將視情節予以處罰。它們是:
(1)私刻企業公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主體。對行為主體沒有限制,任何人都可能構成犯罪,即主體不特定;
2.主觀方面。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軍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偽造、變造、買賣軍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主觀心理狀態;
3.對象。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軍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客體是軍隊的公文、證件、印章。這裏的軍隊公文是指軍隊為公務活動而制作的公函、通知、命令等文件。武裝力量的證件,是指武裝力量為證明單位和人員的身份、資格、授權、許可、所有權等事項而制作和頒發的各種證件和依據。武裝部隊印章,是指武裝部隊使用的單位公章、各種特殊用途的專用印章和公務用的個人印章;
4.客觀方面。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軍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客觀行為是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軍隊公文、證件、印章。這裏的偽造是指無權制作的人非法制作。塗改是指通過塗改、拓印、拼接、替換照片等方式改變原有真實內容。買賣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進行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