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迫使這個無辜的人招供。犯罪嫌疑人尹某因心情憂郁多次打電話到電臺播放悲傷歌曲,卻被警方懷疑是他壹直在尋找的犯罪嫌疑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逼其承認莫須有的罪行。但尹某因不堪刑訊逼供,供認了不屬於自己的罪行,直到找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才被判無罪。在此期間,尹作為壹個無辜的公民被錯誤地監禁,而本應為他收集證據以擺脫指控的警察卻成了將壹個無辜的人投入監獄的人。多麽可笑又可悲的事實!我們敢相信公正的警察嗎?兇手奸殺女性30余人,年齡從14歲到70歲不等,包括剛訂婚的女性、女大學生、已婚女性、老年女性。這是多麽恐怖的數據。當時警方只知道10起案件。如果兇手不承認連警察都不知道剩下的20起不明案件,我們不禁會想,兇手不會想到自己的母親。為什麽像他這樣的反社會人格壹直沒有被發現和舉報?這是因為他有能力做事嗎?不,這是韓國警方徹頭徹尾的無能。真正的兇手在外面逍遙自在,卻只盯著監獄裏被打得招供的無辜群眾。在DNA比對檢測結果出來之前,他們就開始刑訊逼供了。是什麽樣的權利讓他們刑訊逼供?還有壹個細節是,局長叫下屬派人組織兇手殺人時,被告知已經派人去鎮壓反對的人了。這揭示的不是兇手的瘋狂,而是韓國警方對這起兇殺案的冷漠甚至漠視。這真的讓大家不寒而栗。壹個國家的保護傘是虛偽的,無效的。我們怎麽能相信司法和警察呢?這部電影有太多需要反思的地方。殺人的回憶不僅殺了人,還有那個時代的韓國社會?。只有兇手對謀殺有完整的記憶,地獄是空的,魔鬼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