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認真落實實名登記規定,嚴禁給未成年人提供網上現金充值、“禮物”購買、網上支付等各種打賞主播服務。不得利用網站平臺進行產品開發發布吸引未成年人打賞,也不得開發設計各種“禮物”誘導未成年人參與。嚴格控制未成年人聘用網絡主播,網站平臺應完善網絡主播賬號申請審批管理辦法,不得為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服務,對16周歲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應征求法定監護人的許可。對利用所謂“網絡名人子女”直播間牟利的個人行為加強日常監管,發現違規賬號嚴格采取處置措施,並追究相關網站平臺義務。
對“青春模式”進行優化升級,網站平臺應在現行“青春模式”的基礎上,進壹步完善產品模式和具體內容呈現模式。禁止給予或改變方向給予各種“追星族”服務和在線充值獎勵主播角色。打造專業服務團隊,網站平臺要打造未成年人客服精英團隊,優先審理並即時處理未成年人相關投訴糾紛。未成年人冒充成年人賬號的,網站平臺應當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立即核查,確實需要按照規定申請退款的。針對違規給未滿18周歲客戶打賞的網站平臺,以及明知客戶是未成年人仍誘導打賞的經紀機構和主播,采取嚴厲措施。
對於標準的關鍵作用,網站平臺應在本建議發布後1個月內取消打賞主播排名。嚴禁以打賞主播的信用額度為依據對互聯網主播、引流方式、強力推薦進行排名,嚴禁以打賞主播的信用額度為依據對用戶進行排名。完善“贈品”名稱、外觀的標準設計方案,不得根據誇張展示、3D渲染動畫特效誘導顧客。完善新技術應用和新應用發布的安全風險評估,不得發布以獎勵主播額度為唯壹標準的各類功能應用。
改進高峰管理方法。每天20:00-22:00是青少年上網的高峰期,是標準網絡直播平臺的關鍵時段。在網站平臺上,每天高峰時段,單獨賬號內“連麥直播PK”直播頻率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置“PK罰”階段,不得在技術上實現“PK罰”,防止未成年人詐騙。網站平臺在“青春模式”下的各類服務應在每天22: 00後下線,基本模式打開方式不能給也不能改。完善網絡素養文化教育,正確引導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自主學習網絡安全知識,完善未成年人利用網絡個人行為的文化教育、示範、正確引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