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造成輕傷的,公安機關壹般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3.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打架的處罰如下:
1,輕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壹般輕傷可以由公安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不予處罰;調解不成的,可處以罰款或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罰款,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公安局決定。拘留五天以上十天以下。如果是殘疾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罰款可以是200元到5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是500元到1000元。可以拘留並處罰金,也就是合並處罰;
3.提起訴訟,寫起訴狀,帶上身份證和相關證據,請求在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後等法院通知妳參加庭審。
正當防衛的戰鬥應符合以下條件:
1,實施防衛行為必須是出於保護國家、公共、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不法侵害的正當動機;
2.防衛行為所針對的不法侵害必須是持續性的;
3.防衛行為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4.必須是針對違法侵權人本人;
5、不能明顯超過造成重大損害的必要限度。
綜上,四人毆打1人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壹定數額罰金。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是違法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收集相關證據,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