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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罰是什麽?

法律分析

1,行為違反了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處罰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2.飼養動物的行為幹擾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驅趕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偷窺、偷拍、竊聽、傳播他人隱私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4.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行為。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5.行為:在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中,采取強行進入會場、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標語、橫幅等物品、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向會場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等行為。警告或者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因擾亂體育競賽秩序受到拘留處罰的,還可以責令十二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類似比賽;違規進入體育場館者,強行帶離現場。6.脅迫、欺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行為;反復糾纏、強行乞討或者以其他打擾他人的方式乞討。處罰前者10日以上15日以下,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和管理協議的,相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救援工作。為此,物業管理部門可對高空拋物和傷害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高空維修、外墻清洗等高空作業時,應當采取保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作業期間,應當設置標誌提醒過往行人繞行或者安排專人引導行人。

2.平時,物業管理公司要做好建築物外墻的檢查和日常維護,避免公共區域的外墻皮、玻璃、窗戶等公共區域的設施墜落對業主造成損害。

3.在日常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讓小區居民認識到高空拋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提高居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現象。

4.壹旦發生墜物事件,物業管理公司應做好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工作,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5.對於壹些高空拋物的部位,采用先進的攝像技術進行監控,獲取事故的第壹手材料和證據,讓物管公司主動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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