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不擔保”
很容易理解妳不想做擔保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有親戚、朋友或鄰居。俗話說的好,命比樹葉厚,閑來無事也能過得去。如果遇到大事或突發事件,缺錢是必然的。手裏沒錢,就找別人借,幫自己渡過難關,比如蓋房子,婚喪嫁娶,老人生病住院,孩子上大學,車禍,人禍,突發事件,壹時沒那麽多錢。我該怎麽辦?借吧!活人還能憋尿?
雖然壹般可以向熟人借錢,但是為了避免以後的糾紛,借錢的時候需要有擔保人。壹方面可以做壹個證明,另壹方面可以做壹個保證,防止借款人拖欠債務,或者將來不還。這時候擔保人就有責任了。壹旦借款人還不起,擔保人就替借款人還債。
02:不要做紅娘
“當媒人”本來是成人之美的好事,讓有情人終成眷屬,讓有情人結成良緣。這本來就是好事,媒人應該被尊重!那麽為什麽做不到呢?其實做媒的出發點是好的。如果這對夫婦結婚了,他們彼此相愛。當然,快樂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壹件好事。
但是遇到壹個夫妻不和,婚後不幸福,經常吵架打架鬧離婚的人怎麽辦?他們壹定會找妳當媒人的。抱怨妳介紹給他的人不好,或者妳可能隱藏了什麽,只說對方的好處,不說缺點。有些人甚至會怨恨妳。這個時候,不就是給自己找麻煩嗎?所以不要給人家當和平的媒人!
03:做中間人
作為老百姓,相處久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會總是壹帆風順,總會有磕磕絆絆的時候。矛盾產生後,需要壹個中介來調解,轉化他們之間的矛盾,讓他們復合。作為中間人,如果妳能力強,就能把事情做好。如果妳能力差,或者遇到無理取鬧的難纏對象,事情會很難處理,有人會故意找茬,拒絕接受妳的調解。
他們覺得妳偏袒對方,妳的處理不公平不合理。這時候作為中間人,事情就難辦了。我本來是好心讓沖突雙方反目成仇的。復合了,誰知道事與願違?什麽叫不給自己找麻煩?所以,不能做中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