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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是什麽意思?

訴訟責任保險的全稱是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財產保全行為進行擔保。如果被保險人錯誤申請保全,給被保險人造成損失,法院判決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會進行賠償。

1.案例壹:債權人張先生未申請財產保全。李先生欠張先生50萬元。張先生別無選擇,只好將李先生告上法庭。李先生收到起訴書後,將其全部財產轉移。法院判決李先生向張先生返還本金及利息50萬元。張先生向法院申請執行生效判決。執行法院經審理查明,李先生無財產可供執行判決。張先生抑郁嗎?“法院給我開白條了嗎?”

2.案例二:債權人A起訴B公司財產保全。B公司欠A公司5000萬元工程款,A公司無奈,將B公司訴至法院。起訴的同時,A公司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並向安邦提供5000萬元訴訟責任保險擔保作為保全擔保。法院收到保函後,查封、扣押、凍結了B公司價值5000萬的財產。法院經審理,判決乙公司償還甲公司欠款5000萬元。

A公司申請執行生效判決。法院拍賣了B公司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並將款項支付給A公司,從而履行了A公司的判決..A公司老板覺得責任險好。他在大事情上花了壹點錢。保險是值得的。

第二起案件,原告向安邦保險公司投保責任險作為保全擔保,法院根據原告申請對被告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這是責任保險的典型案例。

3.目前,業內對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沒有統壹的定義。根據現有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模式對其進行界定。所謂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是指在民事訴訟中,被保險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之前,根據保險合同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被保險人錯誤申請財產保全,給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的,保險人應當對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財產保全責任保險的訴訟標的是被保險人在保全錯誤的情況下應承擔的責任。被保險人負有賠償責任的,不是由於保存錯誤,而是由於其他糾紛,或者損失與保存錯誤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法院會對訴訟保全申請進行審查,所以這類保險標的風險較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0條

保證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的,擔保財產的權利人可以優先獲得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也可以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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