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欠費怎麽辦?
單位拖欠工資是壹個常見的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舉報。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勝訴全部由公司承擔)。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者訴訟中,妳可以要求除了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拖欠工資法的法律後果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支付報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報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期間的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50%以上0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拖欠工資的概念
1,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法定甚至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拖欠勞動者工資,超過* *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期限,拖延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無故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如果雙方都有合同,違約方可以將對方告上法庭,但需要註意的是,壹定要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沒有綁架或威脅。
2.勞動部《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對“無故”作出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不包括:用人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其工會同意後,可以暫時拖欠勞動者工資。延長的最長期限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屬於無理拖欠。"
以上是拖欠工資的全部內容。通過邊肖的介紹,相信大家都知道,拖欠工資的行為在法律上有相應的解決辦法。在這種情況下,遇到類似事件,勞動者應該尋求法律幫助,而不是壹時沖動。有問題可以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