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通常起訴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法律關系的相關證據,如借據或欠條、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結算清單、出庫單、送貨單、短信微信內容、電話錄音等相關證據。2.有明確的被告。應當包括被告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電話等基本信息。3.有具體的主張、事實和理由。請求事項必須明確,並簡要陳述事實和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起訴流程: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時,應先提交起訴書,並根據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