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權責任。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公開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開醜化他人人格,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壹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2.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侮辱罪的立案標準
1,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
2.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嚴重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受到追究。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開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本罪的客體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侮辱法人和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
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當眾侮辱中國人民和國旗的,以侮辱國旗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只有在客觀上,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侮辱罪。
中國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其實平常生活中罵人最多構成侮辱。如果被侮辱的人壹定要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這個時候其實難度更大,但是也可以收集他人侮辱自己的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開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詆毀他人;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名譽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允許這種結果的發生。另外,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