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是指持票人要求付款人在匯票到期前對匯票進行到期付款的記錄。獨特的匯票制度。付款人通常在賬單的正面簽名。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是委托關系,出票人簽發票據並不意味著付款人必須付款。為了使匯票在到期時付款,持票人必須向受票人提示承兌。付款人在票據上簽字承兌後,才承擔票據付款的法律責任。
在付款人承兌匯票之前,主債務人是出票人;承兌後,付款人成為主債務人,而出票人和其他背書人是從債務人。承兌匯票時,持票人必須實際出示,這叫提示。見票即付的匯票不需要提示承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票據應提前承兌。
真實性鑒定
檢查
近兩年來,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發展迅速,成為壹個新亮點。但與此同時,市場上也出現了偽造、變造和“克隆”的承兌匯票,財務人員防範票據風險非常重要。從長期工作經驗中總結出五種方法:壹查、二聽、三摸、四比、五拍照,實用有效。
清楚
主要是指票據平整幹凈,字跡和印章清晰可辨,做到“兩無”,即無汙跡,即票面無折痕、水跡、油漬或其他汙物。2.無塗改是指票面上所有記錄的要素、簽名、背書都沒有塗改的痕跡。
完整
主要是指票據無破損,所有記錄要素和簽名完整,達到“無”,即無瑕疵,即票據無邊角、撕裂或其他破損。無遺漏是指臉上所有記錄要素和背書齊全,各種簽名齊全。
準確(性)
主要指票面各記錄要素填寫正確,簽名符合《票據法》的規定,做到“兩不”,即:
無錯項是指銀行名稱、行號、匯票專用章等。票據的背書應當準確,並且背書必須連續。
無筆誤,即票據金額中數字和數字要壹致,書寫規範,簽發日期和付款日期要符合要求(1,2,10的月份要求前加零,1-9的日期要求前加零,10,20,30後加零;請在日期要求11-19前加壹。)
有效期
主要指票據的正常流通和承兌,做到“兩不”即:
無豁免是指標有“不可轉讓”、“質押”、“委托收款”的票據不能貼現。
不禁止是指票據不應該屬於被盜、被騙、丟失的範圍,不屬於公檢法禁止流通和公示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