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可以獲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比賽的獎金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偶然所得的,按所得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稅法規定,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納稅;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無論在何處頒獎或頒獎,意外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偶然所得按收入額計稅,稅率按20%計算。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和來自本國的海外個人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在計算獎金個人所得稅時,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等於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速扣除標準,每月應納稅所得額3500元減去扣除三險壹金後的月收入減去扣除標準。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兩種:壹種是代扣代繳;二是自行申報納稅。此外,為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納稅人,壹些地方采取了委托征收個人應稅所得項目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征收方式的通知》第二條納稅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應當按照壹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單獨納稅,由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時按照下列計稅方法代扣代繳:
(1)將員工當月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根據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的當月,職工當月的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按照上述方法確定全年壹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
(二)職工個人當月獲得的年度壹次性獎金,按本條第壹款計算。
第(1)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應計算如下:
1.如果員工當月工資收入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全年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2.如果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員工當月獲得壹次性獎金-員工當月工資收入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方法的通知第三條在壹個納稅年度內,每個納稅人只能使用壹次這種計稅方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辦法的通知》第四條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個人年終實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辦法的通知第五條職工取得的除年度壹次性獎金以外的所有獎金,如半年獎金、季度獎金、加班獎金、先進獎金、出勤獎金等,應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