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主要從事工廠(領域)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遊樂設施、機動車輛及相關產品的檢驗檢測、質量抽查、研發、型式試驗、設計文件鑒定、行政許可評審、法規標準起草工作;
安全評估、風險評估、技術仲裁、故障分析、事故調查處理、司法鑒定、產品(系統)認證審查、節能監察、人員培訓、資質評估、技術咨詢、信息與網絡服務、編輯出版、國內外技術與學術交流。
歷史的發展
2002年2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同意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試驗研究中心”更名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試驗研究中心”。
2003年6月5438+10月,中國特檢院成為國家質檢系統首批兩個博士後研究中心之壹。
2004年2月,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鍋爐壓力容器試驗研究中心”更名為“中國特種設備試驗研究中心”。
2007年8月,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批準中國特種設備測試研究中心更名為中國特種設備測試研究院。
2065438+2004年3月與四川仁智油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中檢安全環保工程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2065438+2007年7月成為ISO/TC135/SC9(聲發射檢測)國際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五條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第五十八條
負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實施本法規定的許可工作時,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許可。第五十九條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本法規定的許可時,其受理、審查和許可程序必須公開,並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