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家說,假壹賠十,偷壹罰十。只有前半句有法律效力,因為對自己有約束力,加重他人責任無效。?
2.員工辭職,可以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公司同意。?
3.競業限制、降薪、崗位調動、工作地點變更等都是對勞動合同的實質性變更。如果需要員工的同意,決定權在員工。如果公司因為員工不同意而辭退,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員工可以要求賠償。?
4.在超市/門店購買過期食品,可以索賠10倍或3倍價款,以1000元為底。
在食品安全領域,我們不打擊買假貨,只針對食品。如果是衣服之類的日用品,就沒有這個待遇了。因為吃錯東西會害死妳,而不是穿錯衣服。
5.在酒吧裏撿屍體做壞事會構成強奸罪,只針對男女。女人泡妞最多是被逼猥瑣,因為強奸的受害者只能生下來。?
6.借錢給朋友,記得在轉賬說明上註明“貸款”。?
7.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公司無權處以罰款。如果有規定說遲到要罰款50,可以不交。這是公司的違法行為。
但是根據工作時間只支付相應的工資是合理的。?
8.如果妳去公司上班,但從未簽訂過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系的建立。從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月工資1,000元,最高賠償22萬元(含本應支付的工資1,654,38+0,000元)。
9.當員工提交辭呈時,公司已經發出了辭職通知,而不是辭職證書。不要生氣,把辭職通知撕掉。這是公司給妳發紅包,起訴公司非法解散,要求賠償。?
10,按揭買房要註意合同。妳和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和妳和開發商之間的買賣合同是兩個獨立的法律關系。比如妳和開發商的合同約定6.1支付房款,但是銀行直到6.30才放款,導致妳違約。妳要賠償開發商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