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等級標準:
壹級殘疾: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須依靠他人幫助或使用特殊設施,否則生活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受限,臥床休息;
4.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二級殘疾:
1,日常生活隨時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只能在床上或椅子上;
3.無法工作;4.社交極其困難。
三級殘疾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要不斷監督;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室內活動;
3.職業局限性明顯;
4.社交方面的困難。
四級殘疾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有時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有限制,僅限於居住地範圍內的活動;
3.有限的職業類別;
4.社會交流受到嚴重限制。
五級殘疾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各種活動都有限制,僅限於附近的活動;
3.需要大幅減少的工作;
4.社交能力差。
六級殘疾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可部分代償,有條件需要幫助;
2.活動減少;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狹隘的社會交往。
七級殘疾
1,日常生活相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期活動不限,長期活動有限;
3.工作時間需要大幅縮短;
4.社交減少。
八級殘疾
1.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活動受到部分限制;
2.長途流量有限;
3.間歇工作;
4.社交受到限制。
9級殘疾
1,日常活動能力大多有限;
2.工作學習能力下降;
3.社交能力大多有限;
十級殘疾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學習能力下降;
3.社交能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