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好心沒好報,在女網友中引發了大量爭議,甚至反對的聲音占了上風。幾乎所有女性的節日福利都有類似的場景,也有人罵給不給。
1993年,海南發文規定,女職工憑診斷書可以有壹兩天的痛經假。
據海南特區報2015報道,“因為不是強制性的,所以執行情況並不樂觀。從各地的執行情況來看,效果不理想是因為相關部門只能提出建議,不能強制要求,因為用人單位放不下痛經假。”
2,即使允許休假,也會扣獎金,或者存在對女性工作能力的歧視。
1.很多女性不知道自己有痛經假或者不敢請假,不願意上班,甚至因為痛經站不起來吃飯,但是只有不到10的人去醫院寫痛經假。
2.媒體調查顯示,超過20%的受訪女員工不打算請假,原因是個人隱私,不願意公開,不想影響工作。
3.“平時也可以請假,就是不能耽誤工作。”壹位公務員表示,此舉體現了政策層面的人文關懷,她也提到,當地民營企業為了盈利,可能很難執行和落實。
每次提到“痛經”,都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註。但是,想要痛經真正從紙面走向現實,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
“痛經假”的問題討論了很久。有人說舉手贊成是天經地義的事,簡直是女性的福音:“痛經假真的很需要。我每個月都吃止痛藥,都不能好好上班!他們認為這是社會的進步,是對女性權益的保護,應該在全國推廣。
但也有網友認為這會加劇女性就業困難,更擔心痛經可能會加劇性別歧視。
我來例假的時候恐怕沒有公司願意招女員工。
如何定義「月經過多」?如何證明「無法堅持工作」?這些在條例中沒有明確體現。
@京京京京京:醫院給假條到什麽程度?最疼的時候,算不算在座位上打滾?
@舵舵舵舵舵zly:拜托,我來月經的時候要去醫院證明月經不能上班,然後交給單位醫院給我證明。就是痛經來月經的時候不想出門,哪裏也不想去,動也不想動。
@音彩嶽躍:疼死我寧願請病假,扣兩天假工資。
大部分女性表示會酌情處理,沒有痛經也會堅持上班。另壹方面,在自己的身體疾病暴露給別人之前,自己的隱私權無法得到保障。很多人寧願選擇沈默,也不願“反抗”過去。
說到底,原因是政府請客,老板買單。老板怎麽會這麽舍得?如果是男女雙方的福利,那他是不願意接受的。但如果存在性別差異,就會帶來壹定的選擇傾向。女員工的事情很多,能不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