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強制註銷。當事人的情況可以參照以下處理:1。當事人因雙重戶口註銷的,原則上必須註銷當事人的虛假戶口;2.如果當事人的學籍是需要註銷的戶口,當事人可以與派出所工作人員協商註銷不常用的戶口;3.如果對方拒絕,當事人可以咨詢是否可以在本人常住戶口本的“曾用名”壹欄加上當事人的學籍姓名;4.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工作人員咨詢,也可以與戶籍所在地工作人員協商。
銷戶需要什麽證件?
1.出境定居人員註銷戶口的,憑本人護照和戶口本直接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同時領取本人身份證;
2.註銷在部隊的戶口,憑入伍通知書、戶口簿和被征集人的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3.死者戶口註銷正常死亡的,憑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火葬場出具的火化證明、戶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非正常死亡的居民,需持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或火葬場的火化證明、戶口簿、死者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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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入城安葬前壹個月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註銷其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轄區的,應當在遷出前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