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法律服務
擬聘請1家律師事務所,指派2名以上律師為我局提供法律顧問和常駐律師服務,期限為1年。服務主要包括:
(1)法律咨詢服務
1.為本單位的重大決策和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2 .參與本單位起草的法規草案、黨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和論證;
3.參與合作項目的談判,協助起草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件或重大合同;
4.為處理涉法訴訟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提供法律服務;
5.參與辦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6.每年提供1-2次法律培訓服務。
(2)常駐律師服務
1.每周至少到駐地律師事務所壹次,為城管執法隊的日常執法工作提供全面的咨詢服務;
2.協助法制宣傳和培訓;
3.應城管部門要求,向行政相對人出具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協助辦理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相關民事訴訟案件,參與相關聽證工作;
4 .參加重大、復雜、疑難的執法活動;
5.按要求參加本單位重大案件的集體討論;
6.監督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規範執法程序,及時糾正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的不合規情況;
7.為辦理涉法訴訟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代理妨害城管執法和暴力抗法行為的訴訟。
具體服務事宜以合同為準。
二、承接主體的資質要求
(壹)律師事務所資質要求
1.必須是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批準的律師事務所;
2.至少有壹名合夥人應當具有擔任政府及其部門法律顧問或者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工作的經歷;
3.最近三年沒有不良執業記錄。
(二)法律顧問和常駐律師的資格要求。
1.從事律師工作五年以上,熟悉行政法律法規;
2.受聘律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行政法律法規,具備處理城管執法部門日常法律事務的能力;
3.被指派的律師應當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業務能力、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勤勉敬業、高效工作,無犯罪記錄,未受過紀律處分、司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行業處罰,未涉嫌違法違紀正在被有關組織或者機關調查審查。
第三,選擇過程
1.報名參選。請於2021前將律師事務所簡介及其執業許可證、擬聘律師簡介、律師執業許可證、服務方案、報價等材料交至賀州市城管局辦公室。地址:賀州市八步區南環路楊嬌山段,電話:0774-5277701。
2.回顧和比較。我局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註冊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資格審查,並綜合考慮該律師事務所聘任律師的服務方案、報價、專業背景、實際工作經歷等因素,確定入選律師事務所初步名單。
3.簽合同。確定最終律所後,簽訂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