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渣土車刑事處罰多長時間要視情節而定。它們是:
(1)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8條
汙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和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指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和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造成永久基本農田大量喪失基本功能或者永久損壞的;
(四)造成多人重傷或者疾病,或者造成嚴重殘疾或者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汙染環境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汙染環境罪必須是違反國家規定的。指違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環境保護法律,以及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行政法規、行政措施、決定或命令。這些法規主要包括《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汙染防治法》以及《輻射防護條例》、《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等壹系列專門法規。
2.進行排放、傾倒和處理。其中,排放是指將各種危險廢物排放到陸地、水體和大氣中的行為,包括泵送、溢流、泄漏、噴灑和傾倒,傾倒是指通過船舶、航空器、平臺或者其他運載工具將危險廢物傾倒到陸地、水體和大氣中的行為;處置,是指通過焚燒、填埋或者其他方式改變其性質,或者將危險廢物置於特定場所或者設施而不收回的處置方式;
3、必須造成環境汙染,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嚴重後果。汙染環境罪是結果犯。行為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應當以其行為造成的後果來認定。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認定為汙染環境罪。否則不能作為犯罪處罰。至於“後果嚴重”的標準,需要進壹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