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盜竊數額較大罪。
在跨區域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無法核實盜竊地點的,應當按照案件受理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相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情形。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以盜竊罪論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2、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攜帶兇器盜竊和扒竊構成盜竊罪。
(1),非法進入住所為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絕的,應當認定為“入室盜竊”。
(二)以實施違法犯罪為目的,使用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器械盜竊,或者使用其他能夠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刑事拘留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證據證明自己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它有壹個法律緊急情況。對於什麽是緊急情況有不同的規定。
綜上所述,刑事訴訟中的羈押,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在法律緊急情況下,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暫時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4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