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是違法的。即使妳在緬甸呆了四年,壹旦回國仍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偷越國境會受到處罰,但如果個人不是組織者,通常不承擔刑事責任。處罰可能包括:
1,拘留五日以下;
2、罰款五百元。
對於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法律規定的處罰更為嚴厲,他們可能面臨:
1,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並處罰款。
即使過了四年,壹旦被發現,偷渡者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走私的法律後果:
1.根據相關法律,偷渡可能被認定為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
2.參與走私的個人可能面臨遣返、罰款或刑事責任;
3.走私可能導致個人信用受損,影響以後的出入境申請;
4.在壹些國家和地區,走私也可能被視為嚴重犯罪,受到法律的嚴懲。
綜上所述,即使有人在緬甸非法滯留四年後回國,仍然需要面對法律的制裁。普通偷渡者可能面臨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組織者可能被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可見法律對偷越國(邊)境行為的嚴厲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
第322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以參加恐怖組織、接受恐怖訓練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