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壹般不觸犯刑法,但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並根據情節輕重承擔民事責任。
1,行政處罰。
2.民事責任
具體的違法行為有:
(1)入侵。侵入他人住宅、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擾亂他人住宅安寧的行為。
(2)監控。未經授權監視和監控他人的行蹤、住所等。,以及安裝竊聽裝置或攝像設備。
(3)窺視。故意偷窺他人住所,用雙筒望遠鏡或其他設備偷窺他人私生活。
(4)刺探。調查他人通信或其他私人文件的內容,非法窺探他人的性生活,非法窺探他人的財產和其他私人信息。
(5)搜索。非法搜查他人身體或財產的行為。
(6)披露、公開或宣傳。非法披露、公開或宣傳他人的隱私信息,如他人的個人資料、婚史、受害記錄、病史、財產狀況等。,都是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
因此,偷窺已經侵犯了公民的隱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