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征、緩征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和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收征收活動。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沒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或者代收稅款。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扣繳義務人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第三十壹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時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稅款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第三十三條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稅、免稅。綜上所述,逃稅和騙稅這三種行為都是逃避稅款的非法手段,但這三種行為壹般有不同的條款,在處罰中會根據不同的條款進行判斷。因此,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這樣我們就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性: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以轉移、隱匿財產等方法阻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和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