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地補償費應何時支付給被征收人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征收土地的全部補償費應當自補償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但村民真正拿到補償款的時間,會根據補償款的性質而有所不同。
1,土地補償款支付時間。土地補償費屬於集體人員所有,是集體人員發展的基金。按照規定,這筆資金不能直接發放給個人,屬於集體。壹般情況下,補償費由村委會管理。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9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必須提交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後才能處理。這說明村民獲得土地補償有兩個前提條件。壹是村集體已從征收方獲得土地補償款。二是討論依法賠償的具體分配。如果這兩個前提符合村委會不同意分配的條件,村民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起訴要求支付。這種情況沒有分配討論會,無法直接起訴要求付款。但是,可以依法要求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討論分配問題。
2.安置補償是失地農民的生活來源。《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也明確規定,征地安置補償費必須專款專用。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此類問題的解釋也明確規定,不同意統壹安置的,可以直接拿走自己的壹部分安置補償款。在這種情況下,劉燦先生直接要求村委會支付他應得的安置補償款。
3.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什麽時候支付?《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所有權人所有。因此,這種補償直接支付給村民。最高人民法院也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定。不安分的網友或者被拆遷的人可以去看看。
三。土地開發補償費包括什麽?(1)土地開發補償費是指乙方就甲方在該宗地開發建設中發生的前期費用、拆遷費用、工程費用、管理費用、資金利息等壹級土地開發費用向甲方支付的補償。
(二)土地開發補償費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總地價。
2、宗地(含土地)範圍內的開發項目按規定應配套建設人防工程、綠化工程。
3.因乙方在該宗地內施工而需向有關部門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費用。
4.本宗地出讓項目的開發建設涉及乙方應繳納的相關稅費。三
5、宗地內市政建設費用。
6.其他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