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案例1: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家庭所有,不因壹人或多人死亡而改變/1。
案例二: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受損/5
案例三: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9
案例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證/15上載明的戶。
案例五:任何人不得擅自倒賣他人的承包土地經營權/18
案例六:戶口未遷出的,離婚結婚不影響土地承包經營權/22。
案例七:取得第壹輪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等於自動取得第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效/30
案例八:個人不得收回已合理流轉的承包土地經營權/37
案例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有書面合同/41
案例10: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地權屬性質和土地農業用途,不得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宅基地/46。
案例1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不等於轉讓/50。
案例12:轉包不是轉讓,轉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仍歸承包人/55。
案例13: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約定終止日期的,按照合同/60的約定執行。
案例14:有證據支持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互換有效,互換的林地經營權歸對方所有/62。
案例15:原承包方在交換的耕地、耕地有效的情況下,不得繼續使用原耕地。
案例16:互換耕作不等於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69
案例17:土地互換的承包經營權壹旦生效,任何人不得侵犯/73。
案例18:單家承包人與他人簽訂的林地流轉合同公平有效,其流轉行為有效/77。
案例19:個人自願流轉的林地在承包期內有效/83。
案例20:合法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可逆轉/85
案例21:代他人耕種土地不等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有人享有補償收益/90。
案例22:因程序不當,無書面文件,承包方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經營權無效/96。
案例23:退出土地和出租車承包經營權不等於同時放棄林地承包經營權/101。
案例24:個人合法承包的林權不受林改影響/'106 '
案例25:承包經營權未確定的土地的收益應屬於確認的長期耕種者/108。
案例26:已遷出戶口,新戶口依賴變更後集體土地的已婚婦女,不再擁有原戶口所在地土地的承包經營權/110。
案例27:已婚婦女有權獲得承包地征地補償/115。
案例28:已成為本村小組合法居民的,有權分享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118。
案例二十九:戶口已遷出集體,但未轉為非農戶口,仍依靠原承包地生存的,享有集體土地補償費/121。
案例30:只要妳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離婚不影響土地補償費分配/124。
案例31:只要她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上門女婿也有權分配土地補償費/126。
案例32:只要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農業戶口也有權分配土地補償費/130。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133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選)/1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節選)/143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145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14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152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15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162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167
附言/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