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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後征地如何補償?

具體情況:

1.耕地補償標準為旱地每畝5.3萬元,水田9萬元,菜地654.38+0.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9.9萬元,菜地654.38+05.6萬元;

3.征用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654.38+0.38萬元;

4、征用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為654.38+0.36萬元;

5.征用庫車集、荒山、荒地、荒灘、荒溝、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土地出讓後拆遷補償款應該給誰?

1,國家將對被征收人進行土地征收補償,農民將土地流轉,土地補償款屬於農村集體,因為農村土地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以征收後,土地補償款屬於農村集體。

2.農村土地流轉後,如果在流轉合同期間發生國家征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征地補償分為幾部分,其中土地補償費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屬於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也就是說,國家征用土地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征收工作組確定,這部分錢支付給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

3.安置補助費是對失去土地的集體成員的壹種特殊補償,因此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取決於承包人和承租人是否屬於同壹集體經濟組織。壹般情況下,承包方屬於安置範圍,承租人屬於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無權索要安置補助費。

土地出讓後,可以被國家征用,以獲得征地補償。土地的性質決定了土地的補償標準。壹般征地補償款直接支付給村委會,因為土地屬於村集體,征地補償款要在征收前壹次性支付。村委會收到征地補償款後,按比例分配給村民。如果土地上有附著物,就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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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直接承包,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股份合作經營。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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