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樹立家庭暴力不再是“臟衣服”的觀念
家庭暴力已經成為壹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早已成為過去,所以當妳遇到家庭暴力時,妳應該大膽地說出來。壹定要重視婚後的第壹次暴力,絕不示弱,讓對方知道妳不能容忍暴力。大膽說出來,讓大家在心理上支持妳,這很重要。
2.用法律保護自己。
緊急情況下,遇到家暴,要報警。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勸阻調解。經過努力,對方仍然不改暴力的惡習,離婚是理性的選擇,也是擺脫家暴的壹種方式。
3.自立、自愛、自強
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都是不能自立、不能自愛、不能自強的女性。他們性格懦弱,行動缺乏勇氣,精神缺乏自立。結果他長期處於婚姻的弱勢地位。男人壹眼就看穿了她,覺得她無論如何都離不開自己,這樣就沒什麽好隱瞞的了,大男子主義也就變得臃腫病態了。
4.具備壹定的識別“氣象雲圖”的能力
家庭暴力的出現,壹部分是因為雙方關系不和諧或壹方有暴力行為,壹部分是因為矛盾發生後,壹方或雙方未能及時發現或解決。也就是他們不具備識別“氣象雲圖”的能力。
作為情侶,壹方要了解另壹方最起碼的愛好,情感發展的規律,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可能會發脾氣。女人只有具備這種能力,才能駕馭自己的丈夫。至少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有效預防家暴的發生。
家庭虐待者的典型特征
1,長期自卑,感覺自己能力不足。
遺傳、童年時期嚴格的家庭教育、父母或照顧者簡單粗暴的言行,都可能導致壹個人過分自卑或自卑與自負交織的復雜人格。在這種人的心目中,自尊甚至高於生命。每當遇到挫折,就想通過暴力證明自己的能力,發泄在他認為安全的對象上。那些有性功能障礙的人更容易有家庭暴力。
2.感到孤立,缺乏社會支持。
有些人為了獲得家庭或社會支持,在遇到負面事件時,主觀上認為自己被孤立,容易發生家庭暴力。還有壹些人,早年被家人慣壞了,形成了極端的自我性格缺陷,遇事容易使用暴力。
3.缺乏社交能力和自我肯定。
如果妳生活在壹個童年有問題的家庭,比如父母或家庭成員經常使用暴力解決問題,那麽這個人就無法獲得正常的家庭倫理和社交技能。成年後還不知道如何正確溝通,結婚後也不知道如何發揮家庭作用。他們誤以為家暴很正常。缺乏自我肯定的人,因為內心脆弱,往往會故作堅強(比如暴力)向社會證明自己。
人民網-13家暴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