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預征按預售收入乘以預征率計算,預征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情況核定。根據現行的房地產稅收政策,開發商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
(3)土地增值稅的簡單理解就是開發壹個項目所獲得的利潤部分,會按照壹定的比例征稅。
二、預繳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壹)壹般計稅方法下:
預繳土地增值稅=預繳款/(1+11%)*土地增值稅扣繳率。
(二)簡易計稅方法下:
預繳土地增值稅=預繳款/(1+5%)*土地增值稅扣繳率。
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扣繳稅款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後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幹規定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70號,2016):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扣繳稅款計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己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代扣代繳稅款的依據:
預繳土地增值稅的依據=預繳款-應預繳增值稅。
三。最新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和經營土地,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按照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制度,但地下資源、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除外。前款所稱城鎮國有土地,是指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簡稱土地)。
第三條境內外的中國人、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和經營。
第四條依照本條例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土地使用者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和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詳細介紹的關於土地增值稅預繳政策的情況。綜上所述,以上內容是關於土地增值稅預繳政策,土地增值稅預繳計算方法,最新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