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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夥盜竊怎麽判刑?

法律分析:

犯團夥盜竊罪的,按照盜竊總額定罪處罰。盜竊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數額在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竊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團夥盜竊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按照上述量刑標準處罰,在團夥盜竊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從犯,按照上述標準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在跨區域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無法核實盜竊地點的,應當按照案件受理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相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情形。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以盜竊罪論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盜竊公私財物的,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50%確定“數額較大”的標準:

(壹)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壹年內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發生的盜竊行為;

(五)盜竊殘疾人、老年人、殘疾人財物的;

(六)盜竊患者或其親友在醫院的財物;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十五條* * *同犯是指兩人以上* * *同犯故意犯罪。二人以上過失犯罪的,不以過失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他們所犯的罪處罰。

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首要分子。由三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的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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