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外賣騎手工作的特殊性,判斷外賣騎手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要重點分析實際證據和事發當天外賣騎手的工作軌跡。互聯網配送餐飲業務的特點,外賣騎手的工作時間非常靈活。打卡後,外賣騎手通過自己搶單獲得工作任務,在指定地點取餐並配送。用戶收到訂單物品後,配送任務結束,外賣騎手的工作地點也是隨時配送,地點隨時在變。
判斷外賣騎手遭受的意外傷害是否因工作原因,與外賣騎手是否打卡上班、接單、是否處於取餐送餐過程中密切相關。不接受交付任務的,不能認定該期間遭受的意外傷害與工作有關。所以外賣騎手上班壹定要打卡。不要忽視這件事。
外賣騎手在送外賣過程中受到傷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是否屬於工傷,應當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受到意外傷害;
2.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造成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的;
5.外出工作時,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顯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外賣騎手的交通事故屬於第五類外出務工期間,依法應當認定為工傷。
如果是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後壹定要及時報警,這樣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外賣騎手還必須了解工傷認定申請的受理機構和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機構為統籌地區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的事項,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認定。
外賣騎手被稱為個體戶的現象引發熱議。研究顯示,中國現在有超過654.38+0.9萬家商家,其中包括提供外賣配送服務的個體工商戶。這裏面隱藏著很大的法律風險。如果外賣騎手成為“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個體工商戶,就意味著在法律層面失去了“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建議外賣騎手壹定要註意以下四個事項。
1,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中盡量避免出現“外包”、“合作”、“派遣”、“勞務”等字眼。
2、手機、分發工具等。最好由公司配備,這將有助於確定勞動關系。
3、註意收集和保存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
4.固定工作時間、考勤制度、規範化管理、工資制度等對勞動關系的建立都有壹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