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當首先追究王的刑事責任。
雖然在這起事件中,王醉酒駕駛車輛與人相撞致人死亡,但根據《刑法》第17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主觀上是過失犯罪,會導致死亡後果。但是過失犯罪不會被判死刑。所以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交通肇事罪中過失致人死亡的責任。因此,該事件涉嫌過失致人死亡。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只是壹起輕微的交通事故,奪去了壹個年輕的生命;如果沒有嚴重後果;如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從目前來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的應該是他的家人,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現在不思悔改,再次作案,那他就真的走了!
2.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擾亂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可能對她的人生影響很大。但目前只能說這位女老師生前是個孝順的孩子!/但他不知道如何懺悔。他在網上發帖說:我爸媽,我是我侄女?還在咒罵:妳媽,我死了,妳管我怎麽死是不對的,妳還罵我?!妳是妳的侄女嗎?妳們都不會向我道歉!?看著這句話,我不禁有點心酸!這件事應該怎麽解決?!
嫌疑犯必須受到懲罰。
雖然有網友擔心女老師,但是女老師已經到了絕境。她的死讓許多人無法接受。我們要為女教師們捏壹把汗,要知道生命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誰也不應該對她怎麽樣;只有對她好,她才能享受她應該享受的壹切,卻不能因為壹點小事!如果妳的家人和妳自己能做這樣的事。
社會公德,社會公德第壹。
對於壹個成年人來說,大家都知道社會公德是最基本的原則。只有遵守這個原則,才能避免對他人造成更大的傷害。即使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社會公德,但也不能完全忽略壹些小事。在這種情況下,王開車撞了壹名學生,傷勢嚴重死亡。這件事應該引起我們全社會所有人的關註!只有我們每個人都遵守法律,愛護公物,尊重他人,同時又是壹個高尚的人。作為壹個成年人,做什麽都要付出代價!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不管妳是誰,都不應該在公共場合魯莽行事。
對於任何壹個成年人來說,他都有權利做任何事情,不應該輕舉妄動。無論在什麽場合,我們都應該遵守規則。我們不應該做任何超越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的事情。我們要學會隨時保護自己!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即使沒有人員傷亡,妳的所作所為也是對她的最大不尊重和漠視。所以不要無理取鬧,為所欲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守法律和道德!不要給自己的行為帶來任何負擔和後果!我們需要得到法律的制裁來懲罰這些違法犯罪行為!
6.生命至上。
人的生命只有壹次,不要為了壹件小事而無禮。就像這個女老師,因為酒駕被撞身亡。如果她真的死了,只會成為人們茶余飯後的談資。但她死了,沒有人會記得她死後無助地躺在冰冷的馬路上。她享受的壹切,在生活面前都只是壹個笑話!所以她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我們像她壹樣魯莽。那我們只能默默祈禱她能快點出來!